小黄 发表于 2013-11-4 21:26

请管理员执行

根据 “埃德蒙顿中文网管理规范(2013最新版)”


【站务调解】对被禁言持有异议者,可发帖到《站务讨论》商讨投诉,由站务版主调解裁决。
【管理员协调】对站务版主裁决仍有异议者,由管理员最终裁决。


未名对兔宝宝被禁言有异议。版主紫光发言:
对兔宝宝的处理应该在第一次在屏蔽、警告后,即做出禁言一周处理。
我查看了处理时间,从10点53分到11点40之间,其发言被屏蔽了10次。
建议本次禁言时间为7天,如果以后再犯,可以再禁言一个月。

根据版规请:
1)尊重紫光判决,立即解封(已到7天),或者
2)使用管理员权利,推翻紫光的判决,也请明确声明。

Becks 发表于 2013-11-4 21:57

{:6_288:}

管理员 发表于 2013-11-5 08:30

尊重紫光判决,立即解封.

小黄 发表于 2013-11-5 08:54

管理员 发表于 2013-11-5 08:30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尊重紫光判决,立即解封.

{:1_153:}

Becks 发表于 2013-11-5 09:41

:gongxi:

未名 发表于 2013-11-5 10:37

管理员 发表于 2013-11-5 08:30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尊重紫光判决,立即解封.

{:1_153: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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