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ywx 发表于 2016-1-14 10:06

请问老杨和版主们---有人骂人你们管不管???????????

本来论坛就是言论自由的,并且又没有在虚构情节。不愿意看就不看就是了,总有人愿意看的。动不动就象疯狗一样骂人。有人管没有?我从来都是注意说话语气的,如果如此骂人没有人管的话,那我也要开始骂人了?

见下面的帖子:

http://www.edmontonchina.ca/forum.php?mod=viewthread&tid=710833&extra=page%3D1&page=4

programmer的留言:


家庭式旅馆 yywx简直他妈就是神经病!。

另外,我已经将网页保存为PDF的版本,如果没有人管,我会选择报警。朗朗乾坤,我看你是的嘴牛,还是法律牛。

补充内容 (2016-1-14 11:27):
骂人的事情可大可小,既然programmer已经道歉了,我本人(仅代表我本人)不再追究了。

yywx 发表于 2016-1-14 11:04

坐等说法!

紫气东来 发表于 2016-1-14 11:16

报警吧,哈哈。我不认为,有人说句 神经病,警察会来搭理你。
多大点事啊。你骂回去,心里就平衡了

yywx 发表于 2016-1-14 11:21

紫气东来 发表于 2016-1-14 11:16
报警吧,哈哈。我不认为,有人说句 神经病,警察会来搭理你。
多大点事啊。你骂回去,心里就平衡了

这可不一定,警察不见得会不管的。骂回去?本人从来不骂人,骂人者会让人笑话的。

colin 发表于 2016-1-14 11:24

他的問題不是神經病,而是「他媽」,不知我這樣理理解對不對呢?樓主,但我也認同,報警就太誇張了些!

yywx 发表于 2016-1-14 11:28

骂人的事情可大可小,既然programmer已经道歉了,我本人(仅代表我本人)不再追究了。

SheJing 发表于 2016-1-14 11:38

朗朗乾坤!!!

daye_82 发表于 2016-1-14 12:49

这个还真不归法律管,

就算你要去告,你必须要证明你自己没有神经病,然后对你进行跟踪调查,去医院开医生证明,还要问到你同事和朋友,让他们来证明你没有神经病,如果你生活中有一点做的和正常人不一样,你可能就白搭了。。{:1_122:},在这几年里,你官司没赢之前,你都要自己拿律师费,看你先破产还是别人先破产,,

网络东西说说就算了,不必要这么认真,你在这里这么认真,你生活估计会很累

多洛洛-JE 发表于 2016-1-14 14:33

小学生要报告老师的节奏:wuliao:

多洛洛-JE 发表于 2016-1-14 14:34

本帖最后由 多洛洛-JE 于 2016-1-14 14:40 编辑

:dahan:

BerniceH 发表于 2016-1-14 15:26

太較勁了 何必呢?

紫光 发表于 2016-1-14 15:52

本帖最后由 紫光 于 2016-1-14 15:53 编辑

以后有人身攻击的言论请直接去站务讨论投诉。
既然你们已经和解,这个事情就这么过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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