鲜花( 21) 鸡蛋( 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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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3-22 13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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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-3-22 14:37 发表
2 `$ H; {6 w6 B% W2 M& m% \9 d短信骂人,是否可以同样处理,我没有信心。毕竟,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,对公众的影响更小。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,我不认为这样妥当。' t2 `2 i- K% a* r* j9 I
: c0 h0 I0 b( n8 D8 m7 G) e更何况你说了,是“我思故我在”短信骂人。而你原先投诉的是“我在故我 ... " K3 W( t, c3 Z6 I
N; u% [+ x+ ]% r7 H能 理 解 1 B, n: B# U( K7 L
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& D. k& @* ~' B7 s. e
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
7 Y/ j" h7 ? n. Z, `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,这 是 罪 证 % X, g' G0 k3 O7 E1 l
对 公 众 的 影 响 ,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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