鲜花( 0) 鸡蛋( 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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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 |
发表于 2011-3-9 13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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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我打了电话,向大家报告一下,供大家以后参考。
; {) S _. x! l# C+ t" C# @1) call center的人告诉我不可以再申请。 (原因没有明确问清楚,因为觉得已不符合CIC网上所说需要到期日前一个月申请的条件。) ; j4 v$ `8 i( L, E1 x& ^5 d; v
2) 也不可以申请Restoration of Status, 因为officer的Letter说了如果已经过期,则需要马上离开;如果没过期,在过期日前离开;如果可以申请Restoration of Status, Letter上也会说,但是给我的Letter上没有这么说. ' ]* J7 P5 u0 P/ T) e% v, p5 D
3) 而且,针对Restoration of Status, call center 说主要是针对忘了签字、缺少文件、改变supporting documents等。
& W0 U Z0 k$ E9 ?4) 看来,如果预计到会被拒延期,只能是策略上的尽量晚申请延期。(非法居留另当别论。), `' ?9 Q& U/ b9 C& L) [1 x' M7 `
5) 如果现在的签证已经过期,一般要求15天内离开。这算是reasonable time。
' g- v$ P, p8 {! E! _6) 也问了卖我父母意外保险的公司,保险公司说保险公司不可以卖保险给非法身份人士。但是如果以前已购买,签证有效期之后的保险费可以退还,不过需扣除每人几十刀的手续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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